當我走了之後......

有兩件事,我一直未想到一個解決的好方法。

第一,當我死了之後,怎樣通知我的好朋友?

第二,怎樣處理我的遺物?

兩件事,都不在我控制範圍之內。

當年是我負責清理祖父舊居的遺物,結局是,全部扔掉!我的東西呢?都會如此下場吧!當想到這樣,就對購物失去意慾。但是,我家的小輩說,不怕接收我的毛公仔及玩具,這些東西,我可以放心繼續買。姑姐也說,金銀珠寶也沒問題,看來我令她失望了。我還有不少寶貝,在他人眼中,相信是垃圾,所以,我已經減少「儲」喜愛的東西!我們既然是赤條條來到這個世界,到走時,可以選一兩件陪葬品一起走,己經有賺了!

至於怎樣通知好朋友嘛,既然是好朋友,應該仍有聯絡,若果沒有再聯繫,就當我死了啦!

留言

Lori說…
好唏噓耶你~
購物同儲物是為了tum仍在生的自己,
所以能不能帶走也沒有相干吧?
係咪好今朝有酒呢?

我又諗,我可以同最鍾意的賓物一齊拍返一輯相,
揀一張當遺照~
遺照多數好似證件相咁黑白又單人,
如果變左同公仔一齊影,都幾開心~
(但去到遺照好似好少會開心就真v_v)

你果番帶唔走的話,令我想起聖經有個故事:

當時,法利賽人出去商議,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。就打發他們的門徒,同希律黨的人,去見耶穌說:「夫子,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,並且誠誠實實傳 神的道,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,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。請告訴我們,你的意見如何?納稅給該撒,可以不可以?」

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,就說:「假冒為善的人哪,為甚麼試探我?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。」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。耶穌說:「這像和這號是誰的?」他們說:「是該撒的。」耶穌說:「這樣,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 神的物當歸給 神。」他們聽見就希奇,離開他走了。

(馬太福音22:15-22)

前文不對後理,無厘頭講耶穌~
szeman說…
「可以同最鍾意的寶物一齊拍返一輯相,
揀一張當遺照~」

主意唔錯喎,我好似無同叮噹影過相添!

我唔知係邊度聽過定睇過,有人隔一段時間就為自己影大頭相,update下自己個樣,方便用來做遺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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